的黎波里的教法判令署(Dar al-Ifta)最近發布「宗教裁決」,禁止穆斯林購買、出售同穿著任何帶Nike標誌嘅衣著。

裁決嘅邏輯係咁:Nike呢個美國運動品牌,名字取自希臘神話嘅勝利女神「尼姬」(Nike),佢個「勾」字logo亦據稱靈感來自女神嘅翅膀。所以裁決話,著帶Nike標誌嘅衫,就等於「宣揚多神教相關特徵」,呢樣嘢教法判令署係唔允許嘅。

同埋佢仲指Nike支持以色列,援引2023年11月本會發表嘅聲明,話Nike贊助咗由三名美國猶太人於2008年創辦嘅組織「終極和平」,該組織推動阿拉伯同以色列兒童嘅接觸,教法判令署將此視為為「正常化」開路。

利比亞教法判令署發「宗教裁決」:穿Nike等同宣揚多神教,禁買禁賣禁著 圖片:Linomichels/CC0/Wikimedia Commons

呢個其實係教法判令署第二波「品牌宗教審查」。2025年佢已經禁過法國珠寶品牌梵克雅寶(Van Cleef & Arpels),理由係佢個四葉草圖案同基督教同「追求好運」有關,同伊斯蘭教義相悖。

值得留意:呢啲「裁決」唔係政府法令,冇法律拘束力;本次禁令未宣佈全面禁售,亦冇規定罰則。Nike本身未回應,喺利比亞亦冇官方門市。

利比亞社交媒體反應好分裂:有讚譽,有話呢啲裁決純屬諷刺,或者係轉移視線——而呢陣時利比亞宗教保守主義正係抬頭。

硬蕉抽兩句:宗教機構可以喺「多神教」嘅名義下把一對跑鞋判為異端,但「裁決」冇法律拘束力,冇罰則——所以到底乜嘢嘢可以管住消費者嘅鞋櫃?宗教權威同選擇自由之間條線,喺呢份裁決入面畫得好模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