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第安那州 Georgetown 市警員 Justin Craig 今已被捕,控以官方失職及兩項詐騙。文件顯示,佢喺 1 月至 7 月間,利用 Flock 車牌識別系統查詢太太車牌超過 80 次,又查詢太太一位「前相識」嘅車牌近 250 次,合共超過 300 次,全程與任何警方調查無關。
最笑嘅係,Craig 每次查詢都刻意把案情類別標錯,寫上交通違規、毒品、襲擊、偷竊及贓車等,企圖令紀錄看來合理。但一份華府郵報記者致電警方主席提供線索後觸發嘅內部調查,將佢成個「查妻案」成紀錄翻出嚟。
Craig 嘅律師 Matthew Lemme 發表聲明,指 Flock 將同一技術賣給城市、住宅管理公司及商場,批評指責「不應由個別警員承擔」,並稱「指控行為未違反任何法律或部門政策」,Craig 會申請撤銷控罪。
Flock 嘅車牌識別相機全美國約有 12 萬部,每月掃描約 20 億次,服務超過 4,800 個執法機構。公司 8 月已宣佈要求執法機構啟用審計功能,限制個別警員濫用。
硬蕉抽兩句: Craig 做查人嘅工作,用查人嘅工具,查自己嘅老婆,同埋老婆嗰個「前相識」——佢以為佢查人,原來一直有人喺度查佢。係呀,做緊查人嘅嘢,被人查出嚟,呢個就係所謂嘅「雙重標準」:執法者用同一套系統查自己家庭成員,佢哋話「冇法律禁止」,咁就係冇問題咩?12 萬部相機,20 億次掃描,每月,查人嘅同時查老婆,呢個係美國式「執法透明」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