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四月六日(星期一),威爾斯 Caerphilly 一間 Texaco 加油站外,42歲嘅 Gabriella Federico 喺警方攔查中被截停,被要求做酒精測試。

警員體側相機(bodycam)錄低,她事後喺 roadside 提供嘅樣本顯示,酒精濃度高達法定上限七倍以上,仍然當眾怒吼:「我對天發誓,我冇開車!滾蛋,查你個閉路電視!」

佢更指稱駕駛係同車男乘客,企圖把責任推走。警員回應:「如果你拒絕,Gabriella,你將被起訴。」佢答:「我根本唔理!我冇做過任何事。」

有意思嘅係,佢其後喺警署拒絕再提供樣本,竟因此避過一筆正式酒駕起訴——只被控拒絕提供檢測樣本,佢其後認罪。

呢單罪令佢觸犯了二零二五年一月因「在公眾場合藏有帶刃物品及刑事毀壞」而獲判嘅十四個月緩刑期。加上一宗於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九日期間對一名女子嘅騷擾控罪,佢喺九月三十日於 Newport Crown Court 被判總共十五個月監禁,另禁駕四年半。

硬蕉抽兩句:一個七倍上限、對鏡頭吼「查你個閉路電視」嘅人,喺英國法律程序下,竟因喺警署拒絕再抽樣而避過酒駕控罪。呢種「拒絕配合=免責」嘅邏輯,大概係全英唯一能令酒駕者鬆一口氣嘅法律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