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自稱係公屋租户嘅網民喺 facebook 群組「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」發帖,話自己花咗900元攞到張「二手居屋購買資格證明書」,雖然「冇錢買居二樓」,但「有證便有權睇樓」,自稱呢就係「公屋租户的特權」。

樓主嘅算盤打咁精:持證可以喺1年內無限次睇樓,仲有地產代理同居屋業主「當我神咁拜」想佢買,佢就係唔肯,自稱「總括嚟講我係有賺突的」。跟住仲話即將約好要去看一個居屋大單位,期望到時業主會「識做」,請佢食點心、飲咖啡。

帖文一出,網民先係嘲佢「900蚊已經夠你食很多點心」,又話「我去睇新嘅私樓,一蚊都唔使畀」,更有人話睇二手居屋本來就唔一定要持有購買證先可以睇,視乎個地產代理願唔願意 serve 你。

但按房委會2026年5月修訂嘅《居屋第二市場計劃(綠表資格)申請須知》,呢900元確係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嘅申請費,須以劃線支票或本票繳付,網上申請可選用「轉數快」;已繳付嘅申請費「不論任何原因」都不獲退還,有效期一般為12個月,而且「在任何情況下該有效日期不會獲得延長」。

須知列明,呢張證嘅用途係買賣雙方達成協議時,買方須持有有效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、賣方須持有「可供出售證明書」,雙方可向對方及地產代理出示,先至可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。

姣姐講多句:呢張證唔止係「睇樓通牒」——綠表公屋户要符合年滿18歲、未違反租約、喺簽署日期前24個月至簽約當日一家人都唔可以喺香港有任何住宅物業;白表人士更要先喺「白居二」抽到配額先至可以攞證。有證都唔代表一定買成,白居二2024期約攞咗5,470張證,到今年6月底約2,400宗攞到提名信,即約44%,有超過五成嘅證其實就係攞咗唔使。

所以「特權」二字,講得好有水平——你花900蚊,買唔到樓,買唔到睇樓,甚至買唔到業主嘅點心。
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