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7年10月,一段喺美國北加州拍下、長約1分鐘嘅「大腳怪」影片流出,即刻搞到全球熱炒,爭論真偽爭咗幾十年。直到依家,最新紀錄片《捕捉大腳怪》(Capturing Bigfoot)先係出嚟正式拆穿:呢段震撼多年嘅「鐵證」,原來由頭至尾都係場人操搞嘅商業鬧劇。
紀錄片劇組揾到拍攝者羅傑·帕特森(Roger Patterson)嘅仔,年過六旬嘅克林特·帕特森(Clint Patterson)。佢話當時就覺得好古怪,但個疑點一直冇人同佢講透。
更狠嘅證據嚟自1966年。紀錄片導演馬克·伊凡斯(Marq Evans)喺檔案館掘到一段用16mm菲林拍嘅試片,清楚記錄到工作人員點樣套上道具裝、扮做大腳怪入鏡嘅全過程。簡單講:就係彩排。
帕特森本身有特效藝術嘅背景,呢個同佢藏皮草大衣嘅動作,落喺一齊,好容易就拼返成一幅「人為加工」嘅圖。
硬蕉抽兩句:呢個事件最精彩嘅地方,唔係大腳怪冇,而係全球幾十億人,花咗幾十年,認真研究一段「人着衫行嘅」影片,仲寫論文、做電視節目、爭到面紅耳赤。呢種「全民努力做實一件唔存在嘅嘢」嘅熱情,大腳怪本人可能都冇份。大腳怪係有冇,依家答案清清楚楚;真正好奇嘅,係點解全人類需要佢存在,先係值得再研究幾十年嘅課題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