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珠海近日發生一宗令人脊背發涼嘅事件:一名12歲男童被母親獨自留在租屋單位長達數月,全靠父親每月轉帳到佢嘅兒童電話手錶,用電子支付叫外賣維生。更誇張,由於租屋單位欠繳管理費同水電費,被斷水斷電,男童甚至要行去屋苑管理處借廁所,期間仲衍生出隨地大小便嘅問題。

業主馬女士指,她於2024年6月14日同男孩母親潘女士簽訂1年期租約,月租3,300人民幣(約3,900港元)。潘女士最初帶4名孩子入住,其後帶走其他孩子,唯獨將呢名12歲男童獨留喺單位。2025年3月起潘女士停止交租,截至合約期滿及目前,累計欠租金、管理費同水電費超過7萬人民幣(約8.1萬港元)。

事件曝光後,香洲區街道辦同社區人員介入協調,男童於9月30日由母親接回照顧,政府亦已接手跟進後續就學問題。

最難解同最離譜嘅,係潘女士面對追討嘅態度。對於將孩子獨留數月,佢只係冷冷咁話「我也沒有做什麼違規或太出格的事」;面對業主追討欠款,佢更直接話「讓執行局來做就行了,我們不負責」。至於孩子後續入學問題,佢話「節後才知道」。業主馬女士表示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討欠款。

網民反應幾乎一面倒憤怒:「這屬於遺棄罪吧,他父母為什麼沒被抓起來?」、「天吶,12歲就被棄了」;亦有部分人同情業主:「欠了2年房租都冇趕走,這房東也是太善良了」。

姣姐講多句:

呢單事唔係八卦,係正正有關兒童權益同家長責任嘅現實問題。將一個12歲嘅小朋友獨自丟喺斷水斷電嘅單位,靠一部電話手錶嘅電子支付叫外賣度日,呢個唔係「疏忽」,係系統性嘅忽視。潘女士嘅回應「沒有做什麼違規或太出格的事」,係將法律底線同道德底線完全混淆。網民有網民嘅憤怒,政府有政府嘅介入,但一個孩子經歷嘅數月孤獨同不安全感,呢個損傷唔係「節後才知道」嗰種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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