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發於佐敦吳松街豪境酒店外,一段網上流傳影片顯示一名男司機因違例泊車被交通督導員抄牌,情緒激動,爆粗口大罵執法人員。

影片入面,司機聲稱自己當時正在「落貨」,連珠炮斥交通督導員「夾硬要抄人」、「人哋都好難揾食」。交通督導員則沉着冷靜,指出自己已站在對面馬路觀察一陣才動手,反問司機「你點有落貨呀,有冇落貨?」,更補一句「你今晚睇片啦,人哋拍緊㗎啦」,片主聽到即停錄。

呢段片喺網絡兩派交織。一派話「亂咁泊車就預咗畀人抄啦」、「犯法就係犯法」,另一派則理解落貨不易:「做開運輸就知,香港好多地方冇得落貨」、「好多舊區根本冇位,24T車入唔到停車場,咪泊出面快手落貨走人」。

順帶講嚇,港府把違例泊車定額罰款(俗稱「牛肉乾」)加至400元;按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第23條,抗拒或阻礙公務最高可罰2,000元兼監禁6個月;《公安條例》第17B(2)條更規定,公眾地方喧嘩或侮辱,最高可罰5,000元兼監禁12個月。

【姣姐講多句】

呢出片最搞笑嘅係邊個都冇輸:司机輸咗400蚊,執法人員返工做完,嗰個落貨真係冇落,因為個貨位被罰單佔住。香港打工仔聽完「落貨」兩個字,第一反應唔係貨車,係自己份工仲冇落位,唔過呢啲係評論,唔係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