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理湖北武漢今年8月發生一宗「快遞員越界搭訕」引發的社區糾紛。1名於小區經營快遞驛站多年的已婚秦姓男子,喺受年輕女業主委託代取快遞並添加微信後,連續向對方發私訊提問,最後甚至邀約「交個朋友」,事後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介入,對佢下達「禁入令」。

事起呢名剛畢業嘅女業主,加咗佢微信、要求代送快遞。秦男自稱出於好奇,發咗3句私訊:「我就問她工作是什麼?接着問她結婚沒有?可不可以認識做個朋友?」但女業主早已表明「不聊私事」,其後將佢封鎖,並向物業管理處投訴。物管隨手註銷佢個人門禁權限,作風險隔離,以後只有佢嘅家屬可以代為入區。

啱啱嗰三句問句,講嘢快、寸、識玩曖昧雙關都冇關係,不過對方一講「不聊私事」就要收手。最抵死係後續:物管透露,秦男被封鎖後仍多次致電女業主,更於晚上派人上門敲門解釋。而依女業主同物管嘅對話截圖,晚陣敲門嘅人,係佢「妻子」——即「媳婦兒」。女業主表明不要解釋,更話日後有快遞都不准對方送上門。

秦男事後向女方母親致電道歉,承認當時言辭「不適當」,但強調絕無騷擾意圖,反指小區流傳佢「騷擾」損害佢名譽,物管嘅禁入通知侵犯佢工作權益,揚言將透過法律途徑起訴維權。就「想跟對方做朋友」,佢更話「朋友都不是,我憑什麼給你拿快遞?」

湖北關山(江岸)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蔡文婷評論,指佢喺對方已表明「不聊私事」下仍然繼續發問及上門敲門,雖未必構成法律意義上嘅性騷擾,但具有明顯冒犯性同越界性;佢建議雙方保存微信紀錄、物管通知等證據,先行透過社區、派出所、郵政主管部門調解,如調解不成可再就名譽權、經營權益提出訴訟。

姣姐講多句:快遞送快遞,問一句「收貨人喺唔喺家」就好喇,又唔使問「結婚未」、「可唔可以做個朋友」,更唔使晚上派「太太」上門「解釋」,呢個操作仲真係「反差大」。公領域嘅職業界限同私生活,真係要劃清楚——「不聊私事」四個字,就係邊界線。

(個案僅涉及一名快遞驛站經營者,並非對快遞或物業管理行業嘅整體指控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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