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中央貪腐及瀆職刑事法院10月7日宣判,知名佛寺前住持、愛滋病安寧院創辦人阿隆科特(Alongkot Poonmook)涉侵吞寺院善款,185項侵佔罪名加洗錢罪,合併刑期達742年;不過按泰國刑法第91條,實際監禁上限50年,即最終最多坐牢50年,佢同案被告「B大師」塞克桑(Seksan Sapsubbsakul)情況一樣。
法院認定兩人挪用捐給羅布里府帕巴南普寺(Wat Phra Bat Namphu)嘅善款及洗錢,判令共同返還超過3.06億泰銖,約合7,100萬港元。阿隆科特185項侵佔罪每項減刑後判4年,另有洗錢罪2年,累計742年;塞克桑則被判386年加1,480個月。
呢位阿隆科特唔係平頭僧,1992年佢喺帕巴南普寺創辦愛滋病患者臨終關懷機構,當時被視為開創性嘅人道援助;後來隨着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普及,機構服務擴至其他重症患者,寺院亦參與貧困兒童教育。近年捐款管理引發爭議,外界質疑物資被浪費或未妥善使用,相關單位遂立案調查。
2025年8月阿隆科特辭去住持,同月26日遭警方逮捕,之後被迫還俗;「B大師」一同落網。
硬蕉抽兩句: 僧袍背後有帳簿。佢做咗30年善事,帳單最終185項帳口、3億幾泰銖,742年刑期寫得落判詞、關唔落監——法定上限50年,即「終身監禁」版本嘅最長折扣價。宗教權威同貪腐嘅反差,唔需要多解釋,睇清帳本就夠。愛滋患者唔係笑點,係被偷走嗰啲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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