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交通工具一客滿,等下一班就得,呢個係所有香港人都懂嘅常識。惟11月5日深井豪景花園302小巴站,有阿伯唔信呢套,上唔到車就「報復」。
當日傍晚6時15分許,一班路線302小巴由深井豪景花園開出,車頭站住一名戴口罩嘅枴杖老翁,企足半粒鐘未肯離開。樓主喺旁邊拍攝,怒斥「肯唔肯走?告你,擺上網」、「攔住部車,報警」。
老翁中氣十足,反駁「你咩學校?死虧佬」、「大家影」,甚至取出手機有樣學樣拍攝,一度靠近指罵,樓主用手擋開,狠斥「唔好掂我」「我影住你」。
樓主文字補充:司機一度見老翁離開車頭範圍打算開出,對方「即刻跑返去阻車」。帖文引來大量網民熱議,批評行為過分,同時大讚樓主「做得好」,留言如「師兄好波」、「無位上車就算阻車都係無位」、「有時間阻人開車冇時間等下班車」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第35(3)(a)(iv)條,任何人不得在沒有合法權限下阻礙公共小巴駛離小巴站,違例者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3,000元及監禁6個月。另外,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48條,行人在道路疏忽地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全即屬犯罪,最高可判罰款2,000元。
姣姐講多句:唔好將呢個當笑話睇。有時間阻車冇時間等下一班,呢種「上唔到車就攬炒」嘅邏輯,喺任何一班車面前都係自私到極。真遇到呢種情況,最抵嘅唔係理論,係直接報警,唔使同佢對罵半粒鐘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