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公屋住户近日喺 Facebook「公屋討論區」發文,話要「交吉」清屋,但雜物太多執唔完,問網民揾邊個幫手執走丟棄比較平。帖文引來大批留言獻計,結果最多人推薦嘅「慳錢法」,原來有法律風險。
網民最平「法」:畀錢清潔阿姐
有網民分享「我搬離舊屋時都畀咗$100,阿叔幫我搬走1張3人梳化及1個大衣櫃」;有網民話「上次揾清潔阿姐帶1男1女幫清屋,每人$200即$600,我畀多$100飲茶」。
又有網民提醒「一定唔好揾阿頭」,話自己試過揾樓下清潔阿頭,「掉幾個櫃幾張床要我6,000元,開價唔眨眼」。
房署$750-780:合法但貴
有網民指房屋署有提供清屋服務,「上星期朋友俾房署掉,$750全屋掉晒,家俬電器雜物乜都有」,又有人話「畀錢房署$780幫你搞掂全屋唔使煩,因為我試過」。不過有網民提醒,掛牆櫃要逐樣計費,非掛牆嘅先至一次過收一筆。有網民分享用盡多個方法,因涉及改裝,最後計返畀返房署約$2,000。
「畀錢阿姐」原來可能係「貪污」
不過有網民提醒,付費請清潔工(無論房署直聘或外判物業公司員工),若無僱主許可收受住户利益,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《防止賄賂條例》「代理人貪污交易」,提供利益嘅住户同樣犯法。循公訴程序裁定,可罰款$50萬及監禁7年;循簡易程序,可判$10萬及監禁3年。
姣姐講多句
講真,呢件事最荒誕嘅地方就係——你交還畀政府嘅物業,你要自己出錢請人清乾淨先可以交;而最「平」嘅方法(畀錢清潔阿姐$100),原來可能係「買」政府員工;最合法嘅方法(房署$750-780),反而係最貴。好似返工搬箱,你叫搬屋佬幫你扔垃圾,佢收你$100,聽落去好正常,原來係「收買」。呢個「貪污法」同「清垃圾價」嘅撞車,真係香港公屋生活嘅獨特體驗。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