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5日,一名43歲日本仙台市男子,正在仙台醫療中心住院。醫生告知他胃部及食道癌已轉移至腦部,生命只剩下2至3個月,安排出院返家。萬念俱灰嘅佢出醫院,打算行去朋友喺青葉區國分町嘅店舖,途中喺一條小巷發現一個遺落嘅包包。佢用鎅刀割開,入面係整齊嘅2,200萬日圓現金(約109萬港元)。佢自辯:「我當時以為係上天賜予嘅禮物。」

呢筆錢最終被證實係兩名押送遊戲機舖營業額嘅員工不慎遺落。男事主將鉅款帶返屋企,用嚟支付醫療費、享用高級餐饌,仲帶女伴飛咗日本伊勢同越南旅行。

日前仙台地方法院開庭,男事主當庭認罪、向受影響人士道歉。佢透露有關款項已由保險公司代位賠償,佢已同保險公司達成協議:扣除未用完嘅現金同已還嘅344萬日圓之後,每月分期還3萬日圓(約1,550港元),還清日期排到2078年——即佢95歲。

硬蕉抽兩句:呢個「上天禮物」嘅梗,聽落好似天方夜譚,但事主嘅還款計劃排到95歲,比佢醫生預計嘅壽命長咗好多年。諷刺嘅係,佢嘅還款誠意反而成為辯方求緩刑嘅理據,而檢察方求處1年監禁。呢單案既係法律問題,亦係社會對絕症患者「心態動搖」嘅道德審視。日本社會對拾得金物嘅處理向來嚴謹,保險公司代位賠償機制確保物主權益,而事主嘅分期還款安排,客觀上將「一次性揮霍」拉長至數十年,將荒誕事件變成了一個有結構、可追蹤嘅司法紀錄。11月6日宣判,值得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