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西爪哇省一名32歲男子布科里(Bukhori),為改善家庭經濟,與同齡妻子婚後育有1名子女後便決定遠赴台灣打工4年。期間他每月不間斷地將1,200萬至1,500萬印尼盾(約5,200至6,600港元)匯回老家,並特別交代妻子:除支付日常開支外,剩餘全部要存落買地起新房。返鄉準備開工時,才發現積蓄早被揮霍一空,更崩潰的是,妻子期間與其他男人發生婚外情,甚至生下2子。
布科里心碎地透露,他返鄉前就有親戚提醒過,「但當時跟妻子的聯繫一切正常,我選擇相信她。」他憶述,妻子早年已有外遇紀錄,當時為保家庭完整,他選擇原諒、俾第二次機會,但今次經多次溝通無果,最終決定正式報案控告妻子通姦。
他代理律師指,警方已傳喚多名證人到案,全案依據印尼《刑法典》第411條通姦罪調查,若罪名成立,涉案妻子最高可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。
姣姐講多句: 呢個故事聽到都心涼,布科里嘅遭遇絕對唔係笑話。打工一族離家咁多年,最信不過就係「電話嗰頭冇事就真冇事」,錢攞去養人,自己仲俾人戴綠色嘢。講到頭,異國夫妻唔容易,信錯人又唔好收數——呢啲都係老生常談,但真到頭上嗰陣,就係自己嗰個屋企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