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佛山燈湖西街夜市近日發生一宗消費糾紛,鬧到要停業道歉。一名女顧客喺手作檸檬茶攤檔花18人民幣(約21港元)買咗1杯鮮果茶,付款後喺攤檔附設座位坐低飲茶,點知剛喝第一口,店員就衝過嚟話「單人必須點2杯飲品先准入座」,逐佢走。
按事主喺小紅書嘅講述,嗰陣攤檔四周仲有好多空桌,完全冇排長龍,亦冇座位緊張。從下單到飲品做齊,工作人員全程冇提過乜「入座門檻」。茶已經喝咗飲唔返、退唔到,事主唯有離場。佢事後憤怒,指如果提前講有呢條規則,自己絕對唔會光顧,直斥店方存心瞞騙。
呢個「隱形低消」一經曝光就喺網上爆炒,大批網民批攤檔「欺客」、「吃相難看」。燈湖西街夜市管理公司接投後查核,喺11月4日發公告,證實攤檔私自設最低消費,違反街區管理公約——守則明列公共座位同攤位附設座位都唔可以設低消,唔可以將消費額度當入座前提。
管理方已勒令攤主向事主誠懇道歉,並罰呢間檸檬茶檔喺11月3日至5日停業整頓3日,要整改完通過驗收先准開返。夜市仲會全面巡查、加設入座規則提示牌同開通投訴途徑。湖北謙牧律師事務所律師邵鑫垚指,顧客買1杯飲品已係合法正常消費,事後強迫多買屬「變相設最低消費」,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同公平交易權,違反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9及10條。
姣姐講多句:買嘢唔准坐、唔買第二杯就係「唔夠格」?呢啲規矩唔喺收銀台話明,俾人坐低飲一啖先出嚟「罰」,就等於先畀客上枱先收「入場費」,係最典型嘅吃相。夜市管理方處理得快,停業加道歉,都算難得。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