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小一仔喺「在某地點做某種事」嘅造句題入面,填咗「在廚房裏煮飯」,被老師判「剔交叉」,紅筆補一個「做」字,暗示正解係「做飯」。家長近日喺 Threads 發文配圖大呻,講唔會教仔中文。帖文已刪,但功課照繼續喺 Facebook 群組、Instagram 轉發,惹起廣泛討論。
網民爭「煮」定「做」,三派對壘。一派直接指「做飯」係普通話書面語:「『做飯』是普通話書面語,『煮飯』是粵語書面語」,又話「除非係普通話堂,否則在粵語地區,『煮飯』點都正確過用『做飯』」。有網民搬出曹植《七步詩》「煮豆燃豆萁」,同李漁《閒情偶寄》「煮粥常患其少,煮飯常苦其多」,話「啲老師識唔識呢句?」,用千年「煮」字壓回去。
中派講歷史:「我80年代讀小學,當年真係教用『做飯』」、有人話香港書本、圖書館從來都係「做飯」,提醒大家唔好以為「煮飯」係唯一正解。另有人放棄爭辯,喺 Threads 話老師就係球證,想攞分就要適應執法尺度。
也有體貼老師嘅:「『煮』係其中一種烹調方式,蒸、炆、燉、焗等等仲多,『做飯』嘅『做』涵蓋所有烹調,答『做飯』邏輯上較合理。」但同一批人指出,喺香港「煮飯」約定俗成已包含用各種方法煮食,小一仔答「煮飯」亦無可厚非,「若我是老師,我不會説他錯,但會在答案旁寫註解」。
網民反詰調侃:「咁『焚琴煮鶴』係咪要『焚琴做鶴』?」、「水煮魚要唔要改成『水做魚』?」,電飯煲「煮飯」要唔要變「電飯煲做飯」?
姣姐講多句:呢個最荒謬唔係「煮」定「做」,係我哋對自家語言嘅雙重標準——用普通話「做飯」就係「大陸書面語」,用「做」就係「太正式」,用「煮飯」就係「太口語」,兩個方向咩時都錯。語言係活嘅,約定俗成先係正解,唔係某一陣人訂咗條紅線,小一仔同成世人一齊跪。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