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主趕時間預先掃椅背收款碼,到站先發現個 code 唔係司機,被迫再掃司機手機俾一次錢;退款至今冇回覆,運輸署稱司機須確保車廂內二維碼屬正確支付方式。

有女生日前趕時間搭的士,快到站就預先掃咗前座椅背貼嘅收款二維碼,「諗住轉頭一睇個錶就直接畀錢,可以即刻落車走人」。車到停低冇跳錶,佢對司機話「我畀咗錢啦」,對方卻話「個code唔係我㗎喎」,更解釋係「啲人落廣告,放啲咩喺度我哋控制唔到」。事主唔想浪費時間爭,又怕被當坐霸王車,只好再掃司機手機嘅二維碼俾多一次。

相顯示椅背由左至右共三個收款 QR,有 PayMe 同支付寶等平台商標,但四周冇任何廣告標語或公司標誌,的確好容易令人以為係司機自己印出嚟嘅收款碼。事主事後質疑該收款帳户人別有用心,揶揄「原來宜家賺錢好容易,直接掛自己PayMe喺的士,坐定定喺屋企收錢 fat fat」。

佢向該收款帳户發起退款請求,但至今(10月9日)仍未收到任何回覆,未知能否追回款項。

呢單喺 Threads 攞起兩極討論:有人認為「以為嘟code俾錢之前,問一問司機係常識」、「亂咁掃code同亂㩒link完全無分別」;不過更多人覺得司機有可疑,「一早知有個唔係佢嘅code喺度但又冇遮好,揸開車做開生意,有乜理由唔知咁樣人哋會誤會」,並建議報警。

姣姐講多句:成個社會養戍我哋「見到 code 就掃」嘅習慣,但個 code 唔一定係佢嘅啦。趕時間冇錯,不過「我用乜乜畀?」呢一句,真係基本操作;但反過嚟,車廂貼住三個收款碼而冇人認,仲口口聲聲「廣告」,責任點會淨淨地落喺掃碼嗰個人身上呢?

背景補充:按運輸署規定,由 2026年4月1日起,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一種二維碼及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,違例最高可罰 5,000 港元及監禁 6 個月。運輸署回應指,司機應在車窗指定範圍張貼電子繳費媒介標識貼紙,並確保車廂內展示的收款二維碼屬正確支付方式,以免乘客誤會;乘客可向運輸署提供個案詳情(如車輛登記號碼、事發日期時間及交易紀錄),由署方聯絡車主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