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一個 Facebook 群組「上水人大聯盟」流傳一張照片,相信係一名身穿白色上衣、紫色半身裙嘅女生,不排除係校服,喺住宅大廈後樓梯吸煙被拍下,引起大批網民討論。

相片入面,呢個女生身處住宅大廈後樓梯,嘴邊疑似含住一支傳統香煙,右手攞住一件懷疑係打火機嘅物件。後樓梯牆身以粉紅、米色及灰色分色,部份位置鋪有細粒馬賽克磚,環境相似公屋或早期居屋嘅公共地方。上址冇其他人,看似僻靜,但樓主冇交代確切地點、日期同時間。

樓主喺帖文笑言「又要驚,又要吸」,大概笑指圖中女生偷偷摸摸喺避人地方吸煙。帖文即刻引起大批網民回應:「係都換咗衫先食啦」、「唔好揾藉口偷影學生妹啦」、「食食嚇煙,就會去食依托咪酯(前稱太空油)㗎啦」。亦有網民語氣嚴肅:「邊有學校唔俾食煙㗎?間間都唔准㗎啦!」

按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(第371章)定義,住宅大廈嘅走廊、升降機大堂及後樓梯等共用部分明確屬於法定禁煙區。由今年4月30日起,任何人更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、煙油、加熱煙及草本煙等另類煙用物質,即使只隨身攜帶亦屬違法,可被票控罰款3,000元;違例品超指定數量,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喺公屋屋邨,租户喺公共地方吸煙仲會被即扣5分,2年內累計16分租約即被終止。

姣姐講多句:

呢張相最有趣嘅位,唔係「佢吸咗煙」,而係「點一張相可以即刻變成道德審判嘅平台」。唔知邊間學校、唔知邊個、唔知幾時,網民已經排山倒海咁公審。有人笑言「又要驚又要吸」係雙重標準;有人擔心呢啲偷拍照片係刻意針對學生;有人直接講出最現實嘅法例後果。呢個現象本身,就係一個觀察「網絡公審」點運作嘅樣本。
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