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團 WINNER 成員宋旻浩,今日(10月9日)喺個人社群平台公開親筆道歉信,就違反兵役法一事向大眾致歉,表示會反省自己過去「缺乏責任感的選擇」。

信入面佢寫:「因為我的行為,而讓許多人為我擔心,我深感歉意。」亦就遲遲未公開立場一事道歉,稱「我本應該盡快澄清我的立場,但最終還是晚了」。佢特別提到最遺憾嘅,係「讓正在盡心履行兵役義務的年輕人,以及一直以來比任何人都珍惜我的粉絲們感到失望」。

宋旻浩直言:「日復一日,後悔的心情不斷延續。我對過去那些缺乏責任感的選擇感到很羞愧,也對那樣的自己感到厭惡。」並補充:「我不會逃避自己愚蠢的過錯,一定會好好反省。今後,我會誠實地履行剩餘的程序與義務。」

事件起點係本月1日,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單獨審判庭法官成俊圭,針對涉嫌違反兵役法嘅宋旻浩判處有期徒刑1年、緩刑2年。案情指佢喺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間,喺首爾麻浦區某機構擔任社會服務要員(替代役),喺冇正當理由下累計無故缺勤102天,因而被起訴。

法院喺判詞中指出:「兵役是國民的基本義務,必須確實履行,社會服務要員也不例外。服役期間無故缺勤102天,其罪責並不輕微。」量刑時考慮到佢承認犯行、持續接受精神科治療、過去冇重大前科等因素,故判緩刑。

另外,涉嫌協助宋旻浩逃避服役嘅服役管理負責人李姓男子,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、緩刑2年。法院認為佢明知宋缺勤,仍將出勤紀錄處理成正常上班。李某否認共謀,稱「我並沒有與宋旻浩共謀,讓他逃避服役」,並已於本月6日透過法律代理人提出上訴。

姣姐講多句: Korea 兵役係強制,普通仔仔到18歲就頂硬上入營,明星喺鏡頭前風光咁,真到返屋企一樣要服兵役。不過近年演藝圈特例(替代役、演藝服務義務)同普通百姓強制入營嘅雙重標準一直係熱話。今次判例至少表明:就算你係明星,無故缺勤102日都照判,緩刑係緩刑,定罪係定罪,無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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