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南京同曦萬尚城星巴克,一名男子連續多日到店佔座卻不消費。10月29日有網民發文反映,10月30日店員拿著餐牌上門提醒「需要消費入座」,男子認為店員態度差,當場投訴無果後報警,最終經民警到場調解後自行離開。涉事分店職員證實事件,指店內桌上均擺放「請消費入座」提示牌,雖非強制驅趕,但不消費者店員會持續提醒。
事件恰喺星巴克自10月22日起於內地全國門市推行「消費入座」新制之後。星巴克同步推出《第三空間倡議》,並指會優先照顧孕婦及行動不便者。
「消費入座」推行後,有網民發現上海徐匯區宜家家居餐廳、山東臨沂及青島霸王茶姬、成都奈雪的茶等部分分店,亦相繼擺放類似提示牌或派保安勸離長時間佔座者。宜稱於週二及週四安排保安勸離長時間佔座非用餐人士;霸王茶姬職員表示規則「彈性執行」,針對長時間霸座或攜帶外賣佔位者,短暫休息者不會刻意勸離;奈雪的茶總部則稱未統一制定相關規定,由各門店自行決定。
法律界對「消費入座」合法性亦有討論。中消協律師團律師蘆雲指,餐飲店座位屬商家經營性空間,商家有權自訂規則,但執行時不宜一刀切;法律專家岳屾山提醒,商家執行時不能強制驅逐,只能透過勸導,勸導無效可尋求相關部門協助。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經昕則指,星巴克沒有設置最低消費門檻,僅將「消費」作為落座前置條件,並非法律禁止的強制消費;門店透過提示牌公示規則、履行告知義務,程序上合規;顧客不認可規則可以選擇不消費,但不能據此認定商家違法。
硬蕉抽兩句:「消費入座」本質上係商家經營空間嘅規則調整,唔係將座位變成私人地產,而係劃清「消費關係」同「免費使用」嘅界線。真正有爭議嘅唔係「點樣賣」,而係「執行動作」有冇分寸——法律界共識係「能勸導,不能強逐」,呢個界線一亂,新制就從「合理規則」變相「權力示範」。南京男報警嗰個動作,倒係將「消費者權益」同「商家經營權」嘅矛盾,用一記最直接嘅方式擺上台面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