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公室微波爐「叮魚」,喺美國嘅休閑室公認係最令人反感的行為之一,但將同事「釘飛」到刑事紀錄嗰等,可能只發生過一次。
南卡羅萊納州默特爾海灘(Myrtle Beach)一名46歲警員德比亞斯(Michael DeBiase),今年6月因為不滿同事用微波爐加熱魚,令辦公室充滿魚味,與對方爭執期間當場拔出警局配槍指嚇對方。拘捕令指,法庭文件並冇交代該支槍有冇上膛,亦冇列明當日同事究竟係加熱咩魚。
事發後,德比亞斯即時被停職並遭起訴。根據上週五達成嘅認罪協議,他承認犯擾亂公共秩序罪,「必須放棄他的警察資格證書,並且永遠不得申請恢復」。
換句話説,一位手持警配槍嘅執法者,就因為一碟微波爐魚,同埋自己一時手快,交咗出成張執業證,而且冇回頭路。
硬蕉抽兩句:一個手持配槍嘅警員,對住一個同事,用「開槍」去處理「微波爐管理問題」,呢個比例原則就等同於用核武器去滅蚊。但係呢單事最諷刺嘅地方唔喺佢拔咗槍,而係佢真係拔咗,而呢個拔嘅動作就係令佢永遠離開警界嘅原因。美國警權嘅「比例原則」,原來仲講唔贏一條魚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