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(5日)晚,葵芳興芳路、新都會廣場對出嘅巴士站附近,一輛由廣汽集團旗下傳祺出產嘅白色私家車,竟然當街直接駛上行人路。據目擊者所見,該車停靠處有至少3名行人正站在牆柱旁,未知佢哋同司機熟唔熟。

有港男喺 Facebook「車cam L(香港群組)」貼上段約8秒嘅影片,配文一句「先生,呢度唔可以泊車」,直擊笑點。

網民睇完反應之快,唔使講。最多人留低嘅一句係「個牌買返嚟?」,言外之意係呢位「友」大概以為攞埋駕駛執照就同攞咗塊通行證咁,邊度都得開。有人笑話「唔知以為葵芳新都會有車展呀」,又有人直接批「正常司機唔會咁行」。

「之前行(過路處亮起)綠燈都覺得危險,而家行人路都唔安全。」有網民咁嘆氣。

不過搞笑歸搞笑,多數留言都認真建議樓主向警方電子報案中心或「影住駕」舉報對方,「有晒車牌做佢啦」、「送佢一程,功德無量」。

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374章第38條,駕駛時無適當謹慎、未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,即屬「不小心駕駛」,可處罰款5,000元及監禁6個月。若涉第37條「危險駕駛」,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款2.5萬港元、監禁3年。

姣姐講多句:呢種真係唔好笑,行人行多陣路都覺得要睇住身後。「個牌買返嚟?」真係買唔返條命。攞到手機就撥1823,唔使等佢返頭。
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