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一個 X(Twitter)上叫「大型熊貓」嘅參展同人誌創作者,最近發問,問啲人好正常:同人展嘅主辦人,到底係乜人,點解自掏腰包幾十萬、幾百萬日圓去辦,越辦越賠都照開?

佢自述係個會以社團身分參展、賣同人誌嘅人,每回碰印費加貴幾萬日圓都要叫苦連天;但佢發現,小型同人展嘅主辦人,絕大多數竟然就係「隨處可見嘅普通大叔(不排除有美少女同人或人妻)」。場刊、傳單、宣傳、場地、椅子桌椅、麥克風喇叭、隔間牆,樣樣要錢,而收攤位費同門票完全不夠回本,更遑論賺。

呢條文一出,大批人出來交代自己「邊賠邊辦」嘅理由:

  • 「個人主辦基本上就係虧本,因為覺得好玩就辦嘛。」
  • 「為了擴張我最鐘愛嘅作品《鵺之陰陽師》嘅圈……!!」
  • 「之前有小活動支出太拮據,所以一開波就定好只辦幾年。」
  • 「以前我借過同一層某間會議室,結果同層另外租客報警話有人帶刀,下次我直接包下成層,就真係賠到大爆。」
  • 「作為主辦人,將『辦展』視為創作活動之一部分,因為鍾意特定角色/作品,所以想建一個大家平等嘅創作場域。」
  • 「自我滿足。想辦就辦。」
  • 「責任感與癲狂。」
  • 「我係工作人員,每次見到主辦人要改期、一次過付場地費、印場刊、到處宣傳、召集社團、排位置、募義工、自費買義工嘅便餐飲料同保險、當日要四處應付突發狀況……都真係好尊敬佢哋。」
  • 「因為愛。」
  • 「因為見到參加者嘅笑容!!」

「大型熊貓」本身講,佢就係想搞清楚,到底主辦人嘅動力喺邊。

姣姐講多句:呢度就係同人文化入面最癲亦最真實嘅一面——成個產業冇一份 KPI、冇一個 VC 注資,就係一群大男大女自掏腰包,賠到入尾都唔願收手。有啲人賠到包下成層會議室,有啲人賠到「只辦幾年就收」,有啲人賠到「因為愛」。呢種無償嘅、近乎自我懲罰嘅奉獻,就係同人圈幾十年來最核心嘅燃料。下次有朋友問你點解同人展會存在,就同佢講:因為有一群「責任感與癲狂」嘅人,願意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