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5日,43歲嘅宮城縣東松島市居民末永拓也喺仙台市嘅醫院覆診。原以為癌症康復,不料醫生告知他癌症復發、更轉移至腦部(癌性腦膜炎),只餘下兩至三個月壽命。
萬念俱灰離開醫院後,末永行經仙台市青葉區中央2丁目,路邊一個掉落嘅手提包引起佢注意。原來呢個包係幾分鐘前,兩名警衞公司員工運送遊戲機台營業額時,由手推車上遺落。
末永起初冇拾,後來折返,買咗一把美工刀,喺附近公園公廁內割開提包——赫然發現袋內裝滿整整2200萬日圓(約110萬港元)現鈔。佢未向任何人透露,反認定「這是神明送給我的禮物」,據為己有帶返屋企。
佢喺其後四個半月內揮霍約1800萬日圓(約90萬港元):部分用作抗癌醫療費,其餘則赴伊勢神宮參拜、以及到女友老家越南旅行,享受「最後時光」。
警衞公司發現失竊即報警。警方翻查現場CCTV,經四個多月調查,終於喺2026年7月25日鎖定末永並拘捕,控告「侵佔遺失物罪」。
案件喺10月19日於仙台地方法院首次開庭。末永承認所有控罪並致歉。控方嚴厲批評佢「極度自私」,求處一年拘禁;辯方則以其時日無多、正努力償還為由,請求緩刑。案件預計11月6日宣判。
警衞公司嘅2200萬損失已由保險公司全額理賠。末永同保險公司達成和解,承諾每月分期還3萬日圓。扣除警方搜獲餘款及已償還金額,目前累計還約344萬日圓,尚餘約1800萬未清。按每月3萬日圓計算,佢須一路還到2078年、屆時已95歲,先能徹底還清。
有意思嘅係,醫生三月判定佢「餘生三個月」,但直到十月開庭,距案發已逾七個多月,末永依然健在。
有網民對案件反應激烈,有人同情事主,有人批評警衞公司失職:「如果我處在同樣的境地,我也會拿起它來用」、「保安公司竟然會掉落一袋現金,簡直令人難以置信,就像奇蹟一樣」。
硬蕉抽兩句:呢個「奇蹟」有兩個版本。一個係佢同網民嘅版本——時日無多嘅人撿到神蹟鉅款,花完竟然冇死。另一個係我哋做新聞嘅版本:所謂「奇蹟」不過係兩個不確定數字——醫囑嘅兩個字,同保險條文嘅免賠條款。真正常見嘅「奇蹟」,係一個人喺剩低最壞選項時,仲可選一個最壞嘅做法。而法官要判嘅,正正就係呢個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