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2號朝早,一名內地生喺學生公寓開窗通風,想順順氣,點知整扇鋁窗竟然自己「跑」咗。佢話當時完全係下意識反應,兩手死死抓住窗框,足足撐咗30分鐘,先費勁將窗户由縫隙入面抬返去。最驚嘅係窗户正下方,竟然就係屋苑嘅兒童遊樂場,一失手就係撞小朋友嘅事。

PO主話件事之後幾晚都瞓唔着,反覆諗到嗰個畫面,「一想到萬一冇抓穩,釀成無法挽回嘅悲劇,我會一輩子活在愧疚入面」。

話未改完,10月初熱水器又完全失靈,水龍頭調唔到水温,出水忽冷忽熱。維修師傅上門一查,話「疑似煤氣洩漏」,當場收咗煤氣總閥,但跟進一拖再拖,「徹底冇煤氣,冇熱水,最基本嘅生活都無法保障」。

最離譜嘅先嚟。PO主將全部隱患反饋去客服,對方直頭答:「窗户脱落、煤氣洩漏,全部係租客嘅問題,我哋只提供住所,唔負責任何設施安全。」呢句「唔負責」三個字,直接引爆全網。

網民力撐PO主追究到底,「報消防都唔算誇張」;亦有網民提醒,好多所謂「學生公寓」其實係唐樓翻新,二房東三房東,收租先管,出事了就玩失蹤。

依《建築物條例》,業主須確保物業包括鋁窗等結構組件安全;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第4B條列明,任何人令物體由建築物墜下致公眾危險,一經定罪最高罰款$10,000及監禁6個月。煤氣洩漏更受《氣體安全條例》嚴格規管,管理方拒處理嘅話,租客應即刻向屋宇署、機電工程署及消委會投訴。

姣姐講多句: 呢單嘢最離譜嘅真係客服嗰句「只提供住所」。租屋係你,窗、煤氣、門鎖都係業主要負責嘅嘢,呢個係《建築物條例》黑紙白字寫住嘅事,唔係你多心。遇到呢種管理公司,唔好諗住「忍一忍就過」,攞住書法證據直接揾屋宇署,唔要使身試險。
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