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茂坪邨一位住户,最近因為單位成員減少,變成「寬敞户」,需要交還公屋單位。9月23日,大廈主任同物業管理人員上門做退還前檢查,逐一評估單位設備有乜要還原。其他改動佢都接受,唯獨鐵閘呢項,主任話要自費處理,報價4,010元。
呢個鐵閘,係佢2005年申請自費換嘅。當時佢話,舊鐵閘下面有個窿,手伸入去就開到,而且兩家鎖匙互相試過,都開到對方嘅門。屋企有老人家日日提心吊膽,為求安心,佢先向房署申請,將原本嘅鐵閘改成趟閘。房署職員審批後喺文件上簽了字,證明改動合乎規格。
份批准文件寫得清楚:如果更換後嘅鐵閘符合房署指引,租客搬走時唔使將鐵閘換返原裝,鐵閘歸房委會;如果不符規定,就要自費糾正。
問題就係,上門嘅主任睇完份2005年嘅文件,依然堅持要佢還原。佢嘅講法係:「文件叫我唔使還原,但文件冇叫我唔使畀錢。」
呢個邏輯,連住户自己都聽懵。佢覺得太离譜,於是喺網上分享經歷,問有冇人聽過呢種講法。網民反應唔少,有人話呢種講法純粹係亂嚟,白紙黑字都俵打橫嚟講,好離譜,一定要據理力爭。有人分析,文件分兩條款,符合規格就唔使還原,唔符合先要自費糾正,分開寫正正表示合規嘅話就唔使畀任何錢。
結局大反轉:房署其後致電,話揾返咗2005年嗰份舊文件,鐵閘唔需要付費還原。房署正式回應指,9月23日上門檢查時,職員發現單位鐵閘已唔係原裝,提醒住户可能需要還原。住户出示批准文件後,辦事處核實文件內容,並確認鐵閘符合規格、狀況良好,於9月25日回覆:鐵閘無須還原,住户亦無須繳付任何還原費用。
姣姐講多句:呢單嘢真係笑到想落淚 😂。21年前房署職員簽咗份白紙黑字,而家上門嘅就話「文件叫我唔使還原,但文件冇叫我唔使畀錢」?呢個邏輯都算寫得出?好在結局係大反轉,冇畀佢咁易賺到4,010蚊。記住,自己申請過嘅改動,文件一定保存好。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