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主被假冒郵局、警察、檢察官「三番車」操控,為自證清白,1個月內三度當面交出黃金,合共6.1公斤,市值約1億4,316萬日圓(約710萬港元)。呢宗案最離譜之處,係騙徒手法嚴密到近乎「職場分工」,受害者仲要分三次、其中兩款仲係新購入嘅黃金先交畀人。

郵局開場、警察入局、檢察官收網

事發於9月上旬,福岡縣糸島市一名82歲老翁先收電由一名自稱郵局職員者打來,話有人用佢名義寄出8張提款卡同40萬日圓現金。電話隨後「轉介」給一名「警察」,話佢涉嫌洗黑錢,要轉用社交平台聯絡;其後網上有另一名自稱「檢察官」要求「核查資產」以證明清白。老翁信以為真,按指示行事。

更誇張係,登門收取黃金時,對頭仲扮過「金融廳職員」,指控事主涉洗黑錢。

6.1公斤、三次交易,最離譜係兩款係新買嘅

9月10日,身份不明男子上門,老翁交出家中存放嘅2公斤黃金;9月21日及10月5日,事主再將新購入嘅4.1公斤黃金分兩次交畀對方,三次合共6.1公斤。直至10月14日,老翁友人察覺異樣,陪佢去福岡縣警糸島署報案,案件先揭發。

日本警察廳初步統計,2026年上半年全國特殊詐騙案達22,031宗,按年激增逾五成,損失金額1,816億日圓(約90億港元);「當面交收黃金」被點名係推高損失嘅關鍵手法。

姣姐講多句

老翁信足三個「公職人員」,仲要專誠去買新黃金交差,呢種「認真做一件荒唐事」嘅反差,係呢宗案最令人心酸嘅位。港人聽到「我哋係銀行/警察/檢察官,你涉嫌洗黑錢」呢套,即刻記返:真警察從來唔會要求你將黃金或現金交畀陌生人,亦唔會叫你轉咗平台「密談」。有懷疑,打18220問警方,唔好自己「對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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