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有男網友喺 Dcard 開帖抱怨,話自己原本好心請女友搬來同住,仲包晒所有房租同水電費,結果對方入住之後,屋企嘅規矩全部由她單方面決定,自己仲被當傭人使。原帖以「情侶沒事真的不要同居」為題,作者話佢哋之前各自在外租屋,女友經常到佢屋過夜,佢想幫對方慳錢就提議搬同住,所有開支由佢負擔。
住咗一段時間之後,原PO發現女友完全唔做家事,而且理由好特別:唔打掃係因為佢打掃得乾淨,唔倒垃圾係怕髒,唔洗唔曬衫則係擔心陽台有蟲,乾脆全部唔做。更離譜嘅係,女友自稱有潔癖,卻不准佢買馬桶刷,話條刷太髒唔想喺浴室見到,寧願用清潔錠,哪怕馬桶有尿漬都唔理。
最誇張嘅一條家規,係要求佢無論冬夏,上大便都要「全身脱光」,以免衣物碰到馬桶,上完廁所除咗要擦拭,仲要用蓮蓬頭沖洗。原PO話,就算女友冇喺屋企,佢都會特意問佢今日有冇上過廁所、有冇按規矩做,令佢壓力大到崩潰,直呼「當初嘅好心,變到最後係揾自己麻煩」。
帖文曝光後,Dcard 網民反而集體狂賀,留言「恭喜,露餡了,慶幸早發現,不然未來(婚後)生活就長這樣」,仲有「就是因為這樣才要婚前同居吧」。亦有網民指出原PO自己都有責任,同居前完全冇商量好,「你都是照單全收」。
呢單事對港人嚟講,核心其實就係「包開支」同「訂規矩」之間嘅荒誕聯繫。當一方包晒所有住屋開支,另一方卻用呢個「恩情」做理由,單方面決定所有生活規矩,連上廁所點上都有規矩。呢種雙重標準,好多人影都喺度,但未必有人敢講。
姣姐講多句:同居唔係住進你嘅屋,係兩個人一起住。開支可以討論,規矩要雙向。你包唔包錢,唔代表你要交出生活自主權,更加唔代表你要為對方嘅潔癖全裸上廁所。呢單事最好嘅地方,就係佢哋仲未結婚,早發現早處理,呢個就係婚前同居最現實嘅意義。
黃姣姐整合|頂硬上




